日前,經安徽省監察委員會、中共池州市委批準,池州市紀委監委對池州市人民防空辦公室原黨組書記、主任李文英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。
經查,李文英違反政治紀律,與他人串供,對抗組織審查;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和廉潔紀律,收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禮品、消費卡,接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旅游安排;違反組織紀律,不如實向組織說明問題;違反廉潔紀律,違規放貸獲取大額回報,公款報銷應由個人支付的費用;違反工作紀律,違規審批人防工程易地建設、減免人防工程同步建設面積,設立“小金庫”;違反國家法律法規,挪用“小金庫”資金進行營利活動;涉嫌受賄犯罪。
李文英身為黨員領導干部,喪失理想信念,背棄初心使命,私欲膨脹,來者不拒,甘受圍獵,將公權力異化為納賄斂財的工具,其行為嚴重違反黨的多項紀律,構成職務違法并涉嫌犯罪,且在黨的十八大甚至十九大后仍不收斂、不收手,性質嚴重,影響惡劣,應予嚴肅處理。依據《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》《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》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》等有關規定,經中共池州市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并報中共池州市委批準,決定給予李文英開除黨籍處分;由池州市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;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;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,所涉財物隨案移送。